李小龍是怎么死的(真實)(李小龍的真實死因)

李小龍是怎么死的(真實)?

李小龍究竟因何而死?是什么原因導致李小龍在一夜之間就離開人世,連搶救的機會都沒有呢?

李小龍的尸體被解剖后,其肝、腎、小腸、結腸、血液及胃部殘存物樣本 立刻被送到香港當地的化驗室,由法醫部的林醫生進行檢驗,其余樣本則送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化驗室進行分析。不過第一批驗尸報告出來時,李小龍已 經下葬。驗尸報告中最引人注目的莫過于在李小龍體內發現的微量大麻。法 醫部的林醫生和負責剖驗尸體的伊莉莎白醫院病理學家黎史特醫生都表示:這 點分量的大麻不可能是誘發李小龍猝死的主因。黎史特醫生還指出,李小龍頭 部沒有發現傷痕,既沒有出現腦出血,其腦血管也無梗塞之處,身體的其他器 官也都很正常,唯獨腦部有中度腫脹,其腦腫很可能發生在死亡前半分鐘,而且來勢很快,但腦腫并不一定能致使人死亡,李小龍的死因很有可能與止痛藥 過敏反應有關。這一說法得到了倫敦大學法醫學教授迪雅的認同,迪雅教授表 示:李小龍的死因是急性腦水腫,原因是對止痛藥(EQUAGESIC)中的某些成 份產生了過敏反應。

1973年9月24日上午,在經過了兩個多月的論證后,香港法庭的董梓光法官對李小龍的死因做出了7種解釋:

謀殺:

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沒有證據證明李小龍是被人謀殺的,故排除。

誤殺:

即無惡意的不合法殺人。死者顯然沒有受到這種傷害,故排除。

合法殺人:

死者乃系猝死,與此項無關,故排除。

自殺:

從李忠琛、鄒文懷、蓮達等人的供詞看,李小龍在死前并無精神和行為異常,缺少自殺動機和傾向,故也可排除。

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醫院驗尸官黎史特醫生在解剖和化驗死者尸體時并沒有找到致使死者自然死亡的病因,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也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所以自然死亡也難成立。

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

即服用止痛藥導致過敏反應,此項可能性最大。

死因不明:

即所有證供都無法指出死者的死因,而陪審員也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擇一種作為本案的判決,則裁定死者死因不明。

法庭最后裁定,李小龍的死因乃是“死于非命”。此裁定一出,眾皆嘩然,全港上下紛紛表示質疑,認為官方的這一說法根本就是不痛不癢,含混過關。

站在客觀的立場看,香港官方的這一裁定并非不合理,甚至可以說是把引 發爭議的可能降到最低,最說得過去的一種選擇。但官方忽視了各界對李小龍 之死的關注度,或者說,這一裁定根本就沒能滿足大眾對李小龍之死爆炸性消 息的期待。當然,站在官方的立場,當然不希望李小龍之死波及的范圍越來越 廣,牽扯的人越來越多,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到頭來因為種種原因落得一個不了 了之的結果。

請問著名的已故明星李小龍真實的死因是怎樣的?

1973年7月21日的香港報紙,頭條新聞皆是李小龍的猝亡,口徑幾乎一樣:“當紅 功夫巨星,年僅32歲的李小龍,昨日深夜ll時30分,在伊莉莎白醫院暴斃。李小龍昨晚 在家中(注意‘在家中’三字)突然暈倒,李妻蓮達急送伊莉莎白醫院急救,不幸不治而 亡。醫院方面未能確定死因,其尸已暫安放堿房,待醫官開剖驗尸結果……” 一早醒來,港民皆被“李小龍暴斃”、“一代巨星隕落”、“猛龍歸天”的報道震 驚了! 李小龍的死訊很快傳遍香港、臺灣、東南亞以及整個世界,影迷們無不為之扼腕、 悲傷。但有許多影迷們認為是為李小龍拍攝《死亡游戲》制造的宣傳噱頭。李小龍怎么 會死呢?他堅如鐵,壯如牛,躍如虎,行如龍……李小龍在銀幕上的形象太英雄化了, 他的暴斃,人們難以置信! 然而,越來越多的信息證實,李小龍確已死了。 “李小龍是怎樣死的?”這一疑問,最后鬧得滿城風雨,新聞界深挖李小龍的死因, 報紙連篇累牘報道。那時候,數百萬港民都在談論李小龍之死,或悲,或奇,或怨,或 恨,眾說紛壇,莫衷一是。一個人的死,造成如此大的轟動,這在香港開埠以來,空前 絕后。 這一方面說明李小龍名氣之大,另一方面卻說明他死因之奇。 最初一天,震驚悲傷之中的人們只有靜待驗尸官的死因報告。 但第二天,也就是7月22日,《新星日報》赫然出現這樣的大字標題:“本報獨有 可靠消息,李小龍死前昏迷地點,是在姓丁明星香閨內!” 文稱:“前晚7時左右,李小龍在丁某明星家中‘閑談’,末幾,李小龍以頭痛不 舒服,而在該明星睡房里休息。及至9時20分,丁某入到睡房,有意叫醒李小龍,赴鄒 文懷之約……丁某推李小龍,只見全無反應,赫然發現李小龍竟昏迷在床上,丁某大驚, 手足無措,終于撥電話找得一位私家醫生替李小龍急救,但末見效,遂將李小龍送往伊 莉莎白醫院……李小龍入院后,其妻蓮達與鄒文懷才接得消息,于是匆匆趕至,可惜他 們來遲一步,李小龍告返魂無術……” 毋庸置疑,丁某即是丁佩,李小龍的情人。倆人皆港埠名人,之間緋聞,已是家喻 戶曉,并演繹出頗多“肉彈”與“武士”的艷情故事,為港民茶余飯后談資。 《新星日報》此舉,在李小龍死因的帳幕上捅了個大洞,石破天驚,全港嘩然。李 小龍之死疑竇百出,最大的兩點:一、最初宣布李小龍噩耗的鄒文懷為何隱瞞事實?二、 李小龍死前,他正在跟丁佩干什么? 7月24日,香港的《中國郵報》向最初發言人發難,頭條大標題是:“李小龍死亡 事件中,是誰在撒謊?” 文中寫明李小龍確確實實死于丁佩家。而鄒文懷在李小龍暴斃次晨,在李小龍家門 口接受記者群訪時,卻說李小龍是在自己家出事的。 《英文星報》從救護車的來龍去脈打破一個缺口,文道:“根據我們的調查:九龍 十字軍總部于當日10時30分接到電話,要求派出救護車,地址是畢架山道67號三樓A二 座,也就是丁佩的家中??偛苛⒓赐ㄖR頭涌消防局派出的是43號十字軍(救護車)…… 政府發言人證實:一名32歲的男子李振藩(李小龍原名),于該日晚間11時被送入伊莉莎 白醫院。急癥室里駐守的5106號女警,也證實了李小龍的入院時間是11時24分……” 這樣,李小龍在自己家中,即金巴侖道寓所中昏倒之說,不攻自破!那么,最初發 言人鄒文懷為什么要掩蓋事實?他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畢架山道67號,成了新聞界追蹤的熱點,記者紛紛而至,在報上炒得熱鬧非凡。 據稱,一看更員,在7月20日下午3時親眼所見:李小龍與鄒文懷步入丁佩所居大廈 內。鄒文懷4時離開,李小龍卻末下來,不見蹤影。 據稱,一白衫黑褲女工,在20日傍晚,聽見李小龍在丁佩寓所里大叫大鬧,狀若瘋 狂,而其間還有大力擊門之聲。 其時,公眾輿論還流傳著李小龍遭仇敵暗算陷害之新聞,但證據不確鑿,不足為信。 眾多疑點,最后集中在鄒文懷與丁佩二人身上。 他們成為眾矢之的! 鄒文懷確確實實在撒謊。 鄒文懷是最早向外界透露李小龍的消息的。在李小龍被送進伊莉莎白醫院時,蓮達 急切地用英語向急癥室的登記員敘述:李小龍在家昏倒,癥狀如何。登記員不懂英語, 由鄒文懷充當翻譯。 凌晨,鄒文懷向新聞媒介發布李小龍死訊前,鄒文懷問蓮達有什么聲明要發表。蓮 達正處悲痛之中,由鄒文懷作主,說李小龍死于家中就行。于是鄒文懷向報界發表聲明 中稱:李小龍死于家中,其妻蓮達在他身旁。 其后,鄒文懷接受記者采訪(在李宅門前),又將李小龍死亡經過復述一遍。 另外,李小龍哥哥忠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亦是說李小龍在自己私寓出事的。 “假的就是假的”,“紙包不住火”。蓮達、鄒文懷、李忠琛三人雖都口徑一致說 李小龍在自己家里出事,但具體地點、時間卻不同。也難怪,當時一切都在悲痛慌亂之 中,來不及將“謊言”編造得天衣無縫。有“小諸葛”之稱的鄒文懷,好幾次李小龍 “肇事”都給他封鎖或掩飾得嚴嚴實實,這次卻末然。 他們之間的漏洞是:一說李小龍飯后在院中散步,突感不支;另一說是李小龍未吃 晚飯就躺在臥室床上昏迷不醒。其中最大的疑點是,為什么李小龍晚飯前后出的事,到 深夜才將已是尸體的李小龍送醫院急救呢? 正因為有這么多疑點,才促使記者盤根究底深入采訪,最后挖出救護車的“出車記 錄”,證實:“急癥”中的李小龍,不是從自家中運往醫院,而是從其情人丁佩家!從 而掀起軒然大波。 鄒文懷代表嘉禾公司,代表協和公司的合伙人,亦代表李小龍家屬,向報界發布李 小龍的死訊。輿論的矛頭皆戟指鄒文懷。 平心而論,不論鄒文懷,還是蓮達與李忠琛,撒謊是出于善意的目的。試想:一個 有婦之夫,卻死在一個待字閨中的少女香閨,任憑長了一萬張嘴,也是說不清的。再者, 李小龍與丁佩早已緋聞迭出,被好事者所利用,現在終于“樂極生悲,亢奮而卒”,李 小龍已經落有污點的形象算是徹底毀了! 鄒文懷當時被弄得十分尷尬。 當時被弄得最狼狽、最慘的要算是丁佩。 丁佩愛李小龍刻骨銘心,現在她親眼所見她心愛的人棄她而去,已是悲痛欲絕。據 知情人道,丁佩愛李小龍之深之癡之狂,勝于蓮達。不管鄒文懷、蓮達是否曾為丁佩著 想過,他們掩蓋李小龍是在丁佩家出事的做法,對丁佩是有利的。 那么,丁佩盡可去一心哀悼她心愛的人,而不必去應付種種責難。 李小龍在丁佩家出事的新聞爆出,丁佩立即被卷入輿論的旋渦中。當時頗為流行的 說法:李小龍死于“馬上風”。不管此事虛無還是確有,李小龍死已死矣,活著的人無 論如何評議他丑化他,他皆不知。中國人素有寬容死者而苛求生者的舊習。于是,一切 污水統統潑于丁佩身上,似乎丁佩應該對李小龍之死負一切責任! 丁佩大呼“冤枉”。丁佩也確實有些冤枉。李小龍并非每天都去丁佩構筑的“愛 巢”。李小龍早死一天,晚死一天,都不會牽扯上丁佩,而正是去丁佩家的這一天死最 麻煩。當時演藝圈還風傳著名笑星李昆的一句諧語:“李小龍死在任何地方都不要緊, 但偏偏死在那個最不適當的地方,這可真是老天爺的安排了!” 丁佩痛失心上人,又面臨強大的輿論壓力,她原先視“人言可畏”于無物,這次才 算真正領略其滋味了。丁佩一時方寸大亂,神經近乎失常,舉止言論頗為失態。當記者 向她證實,李小龍是否從她家中送往醫院的,她竟答非所問,聲嘶力竭疾呼:“我與李 小龍是清白的:相信不久就會水落石出!” 丁佩向《星報》記者否認一切,她說:“關于李小龍在我家昏迷的報道是完全不正 確的!星期五晚上,當他去世的時候,我不在家中,我同我的母親一起出去了。我最后 一次看見李小龍,是幾個月前,是在馬路上無意中遇到的?!?但是,就在丁佩說此話之前,政府新聞處已證實了李小龍的出事地點,而鄒文懷此 時也修正了他最初的“謊言”,說他這天與李小龍在丁佩家“討論劇本”。丁佩矢口否 認這一切,反給人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人們愈是疑心丁佩心懷鬼胎,有不可告人的 秘密! 還有一次,丁佩不待記者提問,就泣淚叫喊“冤枉”。 丁佩不是那種老于心計的女人。就后來公布的事實,她不該為李小龍之死負有責任。 但她卻是因李小龍之死,受損害最大的一位。就這點來說,丁佩是值得同情的。 鑒于李小龍名氣之大,而他的死疑點頗多,當局特組成死因研訊法庭。出庭作供的 證人一共十位,他們依次是:李忠琛、鄒文懷、丁佩,第一個替李小龍診治的醫生朱博 懷、高級救護員彭德生、伊莉莎白醫院急癥室醫生曾廣照、伊莉莎白醫院緊急救治單位 醫生鄭寶志、警察法醫官葉志鵬、探員劉樹、軍裝警員柏文利。 證人供詞摘要如下,并略加分析: 李小龍哥哥李忠琛說,他不知道他弟弟有吸大麻的習慣,他上月見到李小龍時,他 的神態正常。 鄒文懷說,他在李小龍暴斃前,幾乎每天都和李小龍會面,并末發覺他的神態有什 么不正常的地方,并且,未聽說他有過家庭糾紛。 鄒文懷的供詞,排斥了李小龍自殺的可能性。 丁佩在作供時,著重回答蓮達律師羅德丞關于“7月20日,李小龍在丁佩家所發生 一切”的提問,另據鄒文懷的證詞,以及記者從其他渠道了解的材料,可將李小龍在這 一天的活動及死后的情形勾勒出一個大致的輪廓: 7月20日下午l時許,蓮達因要外出購物而與李小龍吻別,李小龍說:他與鄒文懷有 一個約會,他們要一起討論《死亡游戲》,也許不能回家吃晚飯了。 李小龍所說基本是事實,只是未向妻子提到丁佩。 約2時,鄒文懷來到李小龍家,二人談了一會《死亡游戲》的劇本大綱。然后一道 離開,約4點鐘,來到丁佩家。他們是與丁佩預約好的,丁佩在《死亡游戲》中擔任一 個角色,同時還約定晚上去一酒家,同一名澳洲演員佐治拉辛比見面,商議他在片中擔 任哪個角色。 三人就《死亡游戲》談了約兩個多鐘頭,7時左右,李小龍說他“不舒服”,“有 點頭痛”。丁佩就讓李小龍服了一片丁佩常服的止痛藥,并讓李小龍去她臥房休息。李 小龍跟鄒文懷說他會去凱悅酒樓見鄒文懷,就進丁佩臥房的床上睡下。 約8時,鄒文懷去接佐治拉辛比。 半小時后,丁佩進臥房看李小龍,李小龍已睡沉,她不忍叫醒他,就打電話給鄒文 懷,說:“李小龍睡得很熟?!?時,李小龍仍末醒,她又打了一次電話給鄒文懷。 9時45分,鄒文懷來到丁佩家。李小龍還未醒。鄒文懷就試著叫醒李小龍,李小龍 沒反應。鄒文懷就去推他,還摑他的臉,但還是“不得其法”。 鄒文懷無法弄醒李小龍,丁佩就打電話把她的私人醫生朱博懷叫來。約10點過一點 點,朱博懷趕到丁佩家。 朱博懷在法庭上說:他10點左右趕到丁佩家檢驗李小龍時,李小龍已經昏迷。無法 叫醒他。這時,李小龍已沒有了心跳、脈搏和呼吸,瞳孔雖末完全開啟,卻已沒有了 “有生命征象”。 實際上,李小龍這時已經死亡。 朱博懷說:李小龍神態安祥,看來沒有被騷擾過……我至少用了10分鐘嘗試使他恢 復知覺,但無效,我建議立即轉送伊莉莎白醫院。 朱博懷還談到他開給丁佩常服的止痛藥(EQUAGESIC),這種藥比阿司匹靈還強烈, 普通人服一片并無害處(李小龍也是服一片),但對有敏感反應的人來說卻是有害的。 高級救護員彭德生作供時說,他同救護車是當晚10時37分到達丁佩寓所的,檢驗時, 發覺李小龍已沒有了呼吸和脈搏。他曾為李小龍做了人工呼吸和給氧急救,均無效。在 送醫院途中,仍做急救工作,仍無效。 伊莉莎白醫院急癥室的曾廣照醫生說,當晚11時,他檢驗了李小龍,發覺他無心跳, 無呼吸,瞳孔擴大,對光不產生反應,理論上說,那是已經死亡了的征象。 緊急救治單位的鄭寶志醫生說:當晚11時他檢驗李小龍時,李小龍已經沒有了脈搏 和呼吸,因此認為李小龍已死亡,但仍用腎上腺素替他做了一次“心臟內注射急救”, 注射后無反應。 當晚11時半,一位米高·麥醫生才正式簽署了李小龍的死亡證明書。 警察法醫官葉志鵬作證,說在檢驗李小龍尸體時,他發覺李的左腳趾處有一處切開 過輸血痕跡,左胸處有一個針孔(是做心臟內注射急救時留下的針孔),身軀外表并無新 的傷痕,嘴唇和指甲呈青色。 葉志鵬又說,他在檢查丁佩寓所時,并未發現打斗和發生糾纏所遺留下的痕跡,也 沒有發現任何有毒的物品。李小龍的尸體上并未有任何受到過暴力的跡象。因此他認定 李小龍是“沒有遭受謀殺而致死的證據”。 葉志鵬醫生事后同另幾位醫生交談過,另幾位醫生的意見都認為“李小龍可能是死 于自然的病因”。因為李小龍生前,曾有過突然昏迷的病史。葉志鵬醫生因此認為李小 龍的“大腦血管可能不正?!?,而死因便是由此而造成的。 而法庭對李小龍死因的最初裁定是“死因不明”。 李小龍的驗尸工作,是在他死后36小時后開始的。其后,法庭進行調查取證。李小 龍的尸體被剖驗后,他的胃殘存物、血、肝、腎、小腸和結腸的樣本馬上被送到化驗室, 由港府法醫部的林醫生檢驗。而另外的樣本,送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化驗室。第一批 驗尸報告出來,李小龍已下葬。 驗尸報告最引人注目的,是李小龍體內發現大麻,但份量極微。林醫生在法庭作證 時說,大麻不致于致人于死。 負責剖驗尸體的伊莉莎白醫院病理學家黎史特醫生在法庭供稱:李小龍之死不可能 由大麻中毒引致,比較有可能是他對鎮痛藥中的某些成份極敏感。他說:李小龍頭部沒 有發現傷痕,但腦部有中度腫脹。但他又說:完全沒看腦出血的可能,因為腦血管并無 梗塞之處。 黎史特醫生說,李小龍的其他器官均正常。至于他的腦腫,可能在暴卒前半分鐘發 生,也可能在半天前發生,就李小龍的情形而言,他的腦腫來得非常之快。 但腦腫并非一定致人于死亡。 此案還邀請了倫敦大學法醫學教授迪雅來研究,他的意見是:死因是急性腦水腫, 原因是對鎮痛藥(EQUACESIC)中的某些成份的過敏反應。 但這只是推測,并非結論。 李小龍死因的檢驗及論證經歷了兩個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終審裁定。 董梓光法官引導陪審員判案,解釋判案之7種可能性時指出: 一、謀殺: 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對此案來說,可無須考慮此點,因無證據證明李小龍受謀殺。 二、誤殺: 意思是不合法殺人而無惡意。此點亦無須考慮。 三、合法殺人: 此案亦無須考慮此一種可能性。 四、自殺: 根據證供,李小龍在死前,精神無受困擾現象,同時,亦無厭世情緒,故無須考慮 死者是出于自殺。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醫院驗尸官黎史特醫生在剖驗死者之尸體時,試圖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 沒有找到,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故對此案來說,自然死亡 亦難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 情形是差不多,只是死于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種可能性,對本案來說,最為 可能。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證供都無法指出死者之死因,而陪審員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一種作為 本案的判決,最后的選擇就是死因不明。 董榨光法官復述案情及引導陪審員如何判案后,于上午11時退庭。11時10分,陪審 團即把一致的裁定回報法官。 法庭對李小龍死因的最后裁定是: “死于非命”。 這就是人們翹首以盼李小龍確切死因的最后結果——不痛不癢,模棱兩可。香港響 起一片失望掃興之聲。保險公司的代表律師陳子忠當場就表示不滿,他說:此一裁定, 過于含糊,仍舊無法確定李小龍的死因。 李小龍的死因最終是不明不白,但從當局如此興師動眾、港民如此關注、耗時如此 之長這幾點來說,九泉之下的李小龍似乎該知足了。

李小龍究竟怎么死的?被害死的還是自己病死的?

普遍的研究認為,李小龍是勞累過度加上身體暗傷而死的。

有研究認為是練功過度,導致體力不支,大家可以比較《龍爭虎斗》中的李小龍和前幾部電影中的李小龍,明顯瘦了很多,而且面容憔悴,這時的李小龍處在巨大的壓力之下,輿論說李小龍打不過香港拳擊冠軍劉大川,其實李小龍在1970年一次練功過程中,不慎扭傷腰椎,此后一直靠服用止痛藥來緩解疼痛,直到生命的終結也沒有完全康復。而且,李小龍在去世前兩三個月前也偶爾服用大麻緩解壓力。

另外,香港警方公布的死因是,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即服用止痛藥導致過敏反應,此項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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